本公司參考 GRI 準則中所列出公司可能之利害關係人包括:
商業夥伴、社福組織、消費者、客戶、員工與其他工作者、政府、當地社區、
非政府組織、股東與其他投資人、 供應商、公協會、弱勢群體等,以及同業的
利害關係人來進行鑑別,透過外部專家依公司對該利害關係人之實際負面衝擊、
潛在負面衝擊、實際正面影響、潛在正面影響得分相加後排序,
整體總分大於 10 分者,為本公司 2023 年度之重要利害關係人,
每年呈報送董事會報告,2023年度利害關係人溝通情形於2024年11月11日向董事會報告。
各類別利害關係人溝通情形與報告內容如下:
利害關係人溝通情形與報告內容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