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害關係人專區

 

      本公司參考 GRI 準則中所列出公司可能之利害關係人包括:
商業夥伴、社福組織、消費者、客戶、員工與其他工作者、政府、當地社區、
非政府組織、股東與其他投資人、 供應商、公協會、弱勢群體等,以及同業的
利害關係人來進行鑑別,透過外部專家依公司對該利害關係人之實際負面衝擊、
潛在負面衝擊、實際正面影響、潛在正面影響得分相加後排序,
整體總分大於 10 分者,為本公司 2024 年度之重要利害關係人,
每年呈報送董事會報告,2024年度利害關係人溝通情形於2025年11月7日向董事會報告。
各類別利害關係人溝通情形與報告內容如下:

利害關係人溝通情形與報告內容



申訴管道

1.書面:員工可以將個人寶貴意見採書面方式郵寄至
人力資源單位,或直接寄給經企室最高主管。
員工專屬之申訴信箱:lfehr@lfe.com.tw
2.親自傳達:員工可以親自向人力資源單位、或經企室任何一位主管傳達意見。
員工溝通專線:03-3269123 分機337,吳小姐。


員工檢舉管道

1.本公司提供正當檢舉管道,並對於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確實保密。
2.本公司依違反情況追究失職人員責任,依「員工獎懲管理辦法」
處分或採取適當法律措施,並於公司內部網站公告違反人員
之職稱、姓名、違反日期、違反內容及處理情形等資訊。
3.任何個人得將檢舉之案件以透過公司申訴信箱lfehr@lfe.com.tw 之檢舉方式
郵寄至人力資源單位、或直接寄給經企室最高主管報告,
惟須提供足夠資訊使公司得以適當處理後續事宜。
4.公司以保密方式處理呈報案件,
並讓員工知悉公司將盡力保護善意呈報者之安全。


外部人檢舉管道及董事(含獨立董事)或經理人檢舉管道

1.本公司設有檢舉管道,供外部人員就本公司或相關人員涉及
經營原則之行為進行檢舉,並得透過獨立董事專用信箱提出。
2.本公司董事(含獨立董事)或經理人違反誠信經營之行為時,
董事(含獨立董事)及經理人得向獨立董事請求調查,
但如為獨立董事本身時,得請求其他獨立董事調查。
獨立董事專用信箱:lfe-id@lfe.com.tw

 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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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話:(886)-3-326-9123 傳真:(886)-3-326-9111 客服信箱:Sales@lfe.com.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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